关键词 |
蓄水容器涉水批件办理,涉水批件发证部门,涉水批件有效期,水质处理器涉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为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许可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制定本要求。
样品应当与检验样品同时采样、同一批号。大型水质处理器提交产品照片。管材和管件提交样品片段,并显示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提交用250ml 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玻璃瓶上应当贴有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进口产品变更在华责任单位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生产企业终止对原在华责任单位授权的文件;
(四)原在华责任单位放弃生产企业对其授权的文件;
(五)新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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