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保定涉水产品卫生代办,赞皇涉水产品卫生代办,河北涉水产品卫生代办,河北涉水产品卫生代办 |
面向地区 |
代办涉水批件:
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出具的生产能力审核意见(含审核材料);
(三)产品检验报告(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样品采样记录);
(四)封样样品一件(大型水质处理器提交产品照片)。
代办涉水批件: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中的品牌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变更后的产品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代办涉水批件:
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
1.功能;
2.水流程图;
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年限;
4.适用水质范围;
5.技术参数。
代办涉水批件:防护材料。
1.配方中的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2.使用方法(含各组份配比、表干和实干时间,热固化涂料标注固化方法及时间);
3.有效存放时间;
4.适用范围;
5.使用年限。
代办涉水批件:
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应当包括原料验收至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简要文字叙述及流程图。
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应当注明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等信息。
产品标签(铭牌)和说明书标注内容应当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代办涉水批件:产品中与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应当为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检验报告原件(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注明所检材料或部件的品牌、规格及颜色等产品特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中的材料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材料中所使用的材料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